一名業主因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違反《水務設施規例》第47條,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5000元。    水務署於2021年11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向九龍旺角洗衣街一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署方經調查及搜集證據後,向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提出檢控。

水務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以跨部門及多管齊下的方式,致力打擊違法行為,除加強跨部門聯合巡查和優化獨立水錶申請外,亦加強宣傳教育,以增加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的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