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修訂《電訊條例》第14條 ,訂明營辦商可獲通訊局授權,進入新建樓宇設置、維持或檢視流動通訊裝置,協助5G網絡和服務推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表示,政府亦有開放1500個政府場地,便利營辦商建設基站。

有多名議員關注興建5G基站的輻射量會否影響附近居民。陳百里回應,局方過去3年接獲約1千多宗有關投訴,過去亦對5G基站進行約7千多次抽樣檢視,目前未有發現有5G基站數值超標,期望日後作更多宣傳教育,釋除公眾疑慮。

陳百里又指,會再諮詢業界及相關持分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