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就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指出計劃加強對證券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穿透監管的要求,增強監管力度;補充審慎監管要求,完善監管措施類型。

意見稿指,針對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隱瞞關係、規避責任等問題,將底線要求擴展適用至主要股東的實際控制人,並相應補充完善監管核查手段。

此外,證監會基於審慎監管原則,可以對證券公司進行風險提示、提出監管建議;補齊對證券公司風險的早期干預措施,強化早期風險應對法律手段,實現風險處置關口前移。

意見稿又指,規範證券公司融資行為,遵循必要、合理等原則,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並強調上市證券公司應當完善投資回報機制,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