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院法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入管难民法》修正案
【共同社4月28日电】日本众院法务委员会28日凭借多数赞成,表决通过了调整外国人收容和遣返规则的《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案。赞成的是自民、公明、日本维新会、国民民主这朝野4党。立宪民主和共产两党以质询不充分为由,反对进入表决程序,因此委员长伊藤忠彦(自民党)行使职权付诸了表决。执政党有意在长假结束后的5月上旬,使修正案在众院获得通过。
立民党要求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查等彻底修改,以确保难民认定手续的公平性。执政党方面在磋商修改事宜时,向立民党出示了在附则中写入“探讨”设置第三方机构的方案,但立民党认为“不充分”而未能谈拢。
修正案旨在解决因非法滞留等接到驱逐出境命令也拒绝遣返回国者的长期收容问题。也向2021年的例行国会提交,但当时成为废案。
第三次进行难民申请起,若不出示“应认定为难民的相应理由”则予以遣返。此外,新设即使不满足认定为难民的标准,近似标准者也作为“补充保护对象”允许在留的制度。此外写入创设“监理措施”,不收容非法滞留者等,而是允许暂时在日本社会生活。抗拒遣返而在飞机上通过暴力反抗等行为,将成为刑事处罚对象。
4党27日就修改达成了共识。仅为小幅修改,比如维新会要求的创设对难民认定负责职员的研修规定等。
自民党议员宫崎政久在质询中称:“作为执政党已真诚应对,但立民党回答称无法达成共识,十分遗憾。维新会的提案是结合修正案主旨的现实性方案,因而达成了共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