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建議將喪親損害賠償法定款額增至242500元
律政司司長計劃在下月3日立法會會議上,根據《致命意外條例》(第22章)動議決議,把裁定給予親屬喪亡之痛損害賠償法定款額增加至242500元。經上調的款額是反映2020年至2022年期間的通脹影響。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有關條例在1986年制定,容許為死者受養人的利益,就某人導致死者死亡的錯誤作為、疏忽或過失,向該人提出索償訴訟。條例自制定以來,親屬喪亡之痛賠償款額曾在1991年、1997年、2018年及2020年調整。現時款額訂為231000元。
律政司已把這次雙年檢討的結果和政府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為參考的擬議調整款額,通知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保險業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