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首讀及二讀修訂印花稅條例草案,引入退稅機制,讓合資格外來人才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可以申請退還部分置業印花稅。

署理政務司副司長楊潤雄動議二讀時表示,過去兩年,本地勞動人口流失約14萬人。政府除了持續培育和挽留本地人才外,亦一直積極招攬世界各地人才,以壯大本地人才庫,為香港注入發展動能。他相信擬議退稅機制將大幅減低合資格外來人才的置業成本,有助提高他們在香港置業和長遠留港的意欲。

楊潤雄指出,由於合資格外來人才必須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居港7年的要求,才可申請退稅,當局相信措施不會導致住宅物業需求突然大幅增加。退稅措施亦設有限制以防止出現被濫用,例如一般而言,外來人才在購買住宅物業時,不可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而申請人在申請退款時必須仍然持有相關物業。

原本動議草案的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因腳傷缺席會議,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署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