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辯論職安健修訂條例 有議員稱可增加阻嚇力
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職安健修訂條例草案,包括經循可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兩年及罰款1000萬元。
工聯會的陸頌雄說,有關條例多年不變,相信是令職安健傷亡個案居高不下的原因,過去即使致命工業意外,涉事僱主一般只被罰款數萬元,因此修例體現相當大的進步,相信可提升阻嚇力。
勞工界議員周小松指出,條例罰則已超過20年無檢討,阻嚇力弱,未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亦導致重犯率高。他認為提高罰則並非一勞永逸,但希望能填補漏洞,令各方更重視職業安全。周小松又促請勞工處要加強巡查,做好宣傳教育等。
自由黨主席邵家輝說支持修例,認同一宗意外都嫌多。不過他關注最高罰款1000萬元並非中小微企可以承擔,又指要防止工業意外,僱主及僱員都有責任。他認為,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亦有可能由於當局巡查及宣傳不足,建議當局加強相關工作。
民建聯的顏汶羽指出,今次修例是大進步,但認為保障職業安全並非只是僱主責任,僱員及政府亦責無旁貸。他促請政府定期檢討勞工法例,加強巡查及宣傳,並多應用創新科技提升工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