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於2019至21年因恢復供電機制獲2500萬元
港島區星期三凌晨多處停電,港燈早前表示因維修保養期間,意外接駁到一條無紀錄的後備電纜,影響供電,事件引起對《管制計劃協議》賞罰機制的討論。環境及生態局回覆查詢表示,今次供電事故曝露賞罰機制並不適當,有改善空間,已建議港燈就今次停電事件,考慮將獎金悉數回饋市民,相信港燈會慎重考慮。局方又說,會在今年與兩家電力公司就《協議》作中期檢討,目標今年內有初步結果。
根據環境及生態局資料,港燈在2019年至2021年的3年間,因「恢復供電」機制而獲得2500萬元的獎勵,平均恢復供電時間介乎54至55分鐘。連同「供電可靠性」、「運作效率」以及「客戶服務」等因素,港燈3年間共獲得8320萬元獎勵。
中電在同期因「恢復供電」機制而獲得5360萬元,平均恢復供電時間為48分鐘。連同其他因素,共獲得近1億7900萬元獎勵。
環境及生態局表示,現行《協議》在2017年訂立,將持續至2033年,當時引入「恢復供電」賞罰機制的目的,是鼓勵電力公司在出現事故時,可盡快修復及恢復電力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