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職工盟成員發起五一遊行,至今未獲批出不反對通知書。

行政長官李家超認為,無論是針對五月一日的遊行抑或其他公眾活動,主辦人士需要確保符合法律要求,包括不能違反國家安全,要符合公共安全及秩序,亦不能妨礙其他非參與人士的權利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