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對恒大地產及財務負責人錢程作出紀律處分
中國恒大公布,由於附屬公司恒大地產,未能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於去年4月底前披露2021年度報告,兩家交易所對恒大地產及財務負責人兼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作出紀律處分。錢程同時是恒大及恒大地產執行董事。
根據紀律處分,上海證交所對恒大地產及錢程予以通報批評,並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誠信檔案。深圳證交所對恒大地產及錢程予以通報批評,及將記入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
恒大董事會已審閱紀律處分相關函件,認為違規是由於公司未能及時完成2021年度業績審計等客觀原因導致,並非相關人士怠於履職盡責,董事會認為無理由對錢程誠信存疑,對方仍適合擔任執行董事。
董事會認為,紀律處分不會對業務及或營運產生任何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