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1万家非欧盟公司将受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规定影响

欧洲的要求可能会比美国SEC正在制定的规则更加苛刻。

图片来源:Jasper Juinen/Bloomberg News

根据定于未来几年生效的欧盟规定,成千上万家美国、加拿大和英国公司将不得不加强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报告工作。欧盟监管机构的这些规定旨在提高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和性别薪酬差异等方面的透明度。

据金融数据公司路孚特(Refinitiv)向《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提供的估计数据,《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简称CSRD)可能会要求欧盟以外的至少1万家公司做出并独立验证一些披露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公司在美国。

欧盟官员估计将有超过5万家欧洲公司必须进行报告,但未透露他们预计这些规定会覆盖多少非欧盟企业。

这些规定将适用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总部设在欧盟以外的企业:

--在欧盟受监管市场上有股票或债券等证券上市的公司

--在欧盟的年收入超过1.5亿欧元(约合1.63亿美元)且拥有一个净收入超过4,000万欧元的欧盟分支机构的公司。

--拥有一家被界定为大型企业的欧盟子公司的公司。满足以下三项标准中的两项可称为大型企业:有超过250名驻欧盟员工;资产负债表规模超过2,000万欧元;在欧盟市场的收入超过4,000万欧元。

上述来自路孚特的数据显示,有股票在欧盟上市的外国公司有近10,400家,有100多家公司虽未在欧盟上市,但在欧盟市场的收入超过1.5亿欧元。路孚特是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 LSE.LN)旗下公司。在路孚特已找到的上述公司总数中,美国公司占31%,加拿大公司占13%,英国公司占11%。

上述估计数字剔除了由于其他情况而需要遵守相关报告要求的外国公司,这些情况包括有债券在欧盟上市等。路孚特可持续金融业务部门的主管Elena Philipova说,可能会有更多非欧盟公司受到这些规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