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人权人士许志永和丁家喜有期徒刑

通过对许志永(左)和丁家喜的判决,中国政府噤声了两位最具影响力的对其执法方式的批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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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 Hua

中国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两名中国极为知名的人权活动人士有期徒刑,刑期均在10年以上,曾经在这个威权国家为自由主义价值观短暂开辟空间的行动主义时代轰然落幕。

丁家喜的妻子罗胜春引述律师告知的消息说,周一在山东省临沭县法院,许志永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丁家喜被判12年有期徒刑。许志永和丁家喜均为律师。她说,之前在去年6月于临沭举行的秘密审判中,许志永和丁家喜已经被判有罪。

据罗胜春说,有关部门禁止律师与她通电话,因此无法获得有关上述裁决的进一步信息。

她说,政府正在把最聪明、最勇敢、最热情的人关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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