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民國71年5月7日上午宣布偵破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搶案,拘捕嫌犯李師科(中),並起出大部分贓款及作案的假髮和帽子等。(中央社檔案照片)
警方於民國71年5月7日上午宣布偵破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搶案,拘捕嫌犯李師科(中),並起出大部分贓款及作案的假髮和帽子等。(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網站)1982年(民國71年)5月7日:警方宣布偵破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搶案,拘捕嫌犯李師科。

「請脫安全帽和口罩,謝謝!」民眾進入銀行前,總會看到這樣的告示牌,起因於李師科犯下的台灣第一件持槍銀行搶案。

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戴上假髮、鴨舌帽、口罩,持警槍闖入土銀古亭分行,跳上櫃台,洗劫531餘萬元後逃逸。這段畫面經過電視播放,震驚社會。

李師科策畫搶案已久,他在1980年1月先以土製手槍在金華街擊斃派駐教廷大使館駐衛警李勝源,奪走其點三八的左輪手槍及子彈,2年4個月後,再持這把警槍搶銀行。

這是台灣治安史上首次「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警方承受限期破案的壓力,當時祭出200萬元懸賞獎金。李師科案也引發模仿效應,他被捕後不久,高雄又出現銀行搶案。

1982年5月21日,軍事法庭根據《戒嚴法》判處李師科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被捕後在最短時間內被判刑、槍決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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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1年5月18日台灣警備總部軍法處在台北第一法庭,審理李師科案,圖為李師科(中)由值勤憲兵押解步入法庭。(中央社檔案照片)
民國71年5月18日台灣警備總部軍法處在台北第一法庭,審理李師科案,圖為李師科(中)由值勤憲兵押解步入法庭。(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