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5月9日电】修改外国人收容及遣返规则的日本《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案9日在众院全体会议上,以执政党等多数赞成表决通过,将提交给参院。修正案内容是对难民申请期间停止强制遣返回国的做法原则上仅限两次,第三次起允许遣返。有反对意见认为这或导致可能受到迫害的外国人被送回国。立宪民主党等在野党当天向参院共同提交了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难民认定的方案。

修正案旨在解决因非法滞留等接到驱逐出境命令但拒绝遣返回国者在入管设施被长期收容的问题。第三次申请起若不出示“应认定为难民的相当理由”,则予以遣返。此外,即便不满足认定标准,也允许纷争地区的居民等作为准难民的“补充性保护对象”留在日本。为避免收容长期化,将新设“监理措施”,允许他们在支援者等监理人的帮助下在日本社会生活。

在设施收容期间每3个月要对必要性进行调整,但由入管作出判断,收容时间并无上限。拒绝遣返而在飞机上闹事等行为将是刑事处罚的对象。

在众院法务委员会的审议过程中,立民党要求彻底修改入管措施,以保证难民认定程序的公平性。执政党方面在关于修改的磋商中,提出了在附则中写入探讨设置认定难民的第三方机构等的方案,但立民党以举措不充分为由未能谈拢。最后仅做了小幅修改,写进日本维新会要求的创设对负责难民认定职员的研修规定等。

修正案曾提交至2021年的例行国会。围绕同年3月斯里兰卡籍女性WISHMA・SANDAMALI(当时33岁)在名古屋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收容期间死亡的问题,朝野政党意见对立,之后修正案沦为废案。本届国会提交的修正案大致维持了上次的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