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地方法院裁定不承认同性婚姻是“违宪”
【共同社5月30日电】爱知县内一对30多岁男性伴侣此前以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民法》等规定违反《宪法》为由提起诉讼,分别向日本政府索赔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万元)。名古屋地方法院(审判长西村修)30日就该诉讼做出了属于“违宪”的判决,但驳回了索赔诉求。
同类诉讼已在全国5家地方法院提起,这是第4起判决。此前的判决结果并不一致,“违宪”有1起、“合宪”有2起。
2名原告递交了结婚登记申请但未被受理,2019年2月提起诉讼。原告在诉讼中主张称,不承认同性婚姻是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第14条禁止的歧视性对待。原告指出对婚姻作出规定的《宪法》第24条也未禁止同性婚姻,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民法》与《户籍法》的规定违宪,无法获得男女伴侣享有的法律权利是不恰当的。此外,原告还主张称不完善法律是懈怠轻忽。
对于不承认同性婚姻,札幌地方法院2021年3月判决称此举违反《宪法》第14条。大阪地方法院于2022年6月、东京地方法院于11月均做出了“合宪”的判断。不过,东京地方法院指出,现状是不存在让同性恋人士与伴侣成为家人的法律制度,属于“违宪状态”。3起诉讼的原告方均提起了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