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制度的故英国 莫尔与乌托邦之四 来自现实的虚构『乌托邦』解析之二 - 欧洲思想文化长廊
「提要」 莫尔在勾画乌托邦时,借助他假托的讲述者拉斐尔·希斯拉德之口,表明了他从道不从君的信念。他以为,一个能够设想美好社会的人,必须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坚定的道德理想。身为国家重臣,首要的责任是向君王提供良好的建议,而不是当一个谄媚君王的弄臣。
问:莫尔似乎对为臣之道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答:是的。这就是我们在前面讲过的那个原则,从道不从君。莫尔在亨利八世一朝可谓权倾一时。他做过首席大法官和御前大臣,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他坚持原则,不逢君之恶,从容赴死,当时被人广为赞颂。爱拉斯谟知道莫尔被杀之后曾说,“我与莫尔是一体的,他死了,我感觉我的生命也已终结”。莫尔在《乌托邦》一书的开头,借拉斐尔之口,表明他的为臣之道。他阐明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身为国家重臣,要把握好臣奉和侍奉这两者的区别。所谓臣奉,就是给予国王的建议是出以公心,以国家和天下百姓福祉为目的,而侍奉则是把国家大臣的身份降为国王的家臣。给国王的建议是以国王的喜好为目的,而自己则从中谋取私利。莫尔在书中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他听拉斐尔讲述他所走过的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不同情况,心中佩服他的学识,便说,“亲爱的拉斐尔,我不明白你何以不去依附一个国王呢?我相信没有一个国王不欢迎你,因为你的学问,你对各种风土人情的通晓,既给他以喜悦的心情,又可以给他提供榜样,发出对他有帮助的忠告。这样不但对你自己极其有利,而且对于你的亲友也能使他们得到提拔”。
问;这显然是莫尔设计的一个反问。
答;对。这是莫尔依照官场中通常的行为,劝拉斐尔取悦王上,使自己收益,甚至可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莫尔随后就借拉斐尔之口反驳了这个想法,这是他自己的想法。他表示,首先,钱财不过身外之物,他早已把财产分给亲友了,完全没有必要为获得更多的财产去取悦国王。其次,为谋私利而侍奉国王,是与他内心的原则相冲突的。他说,“我必须用我所厌恶的办法,来更加发迹吗?事实上,我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相信朝廷权贵很少有我这样的”。这说明,莫尔把内心的自由,也就是思想的自由和道德选择的自由,作为首要原则,即使身为国家重臣,这一条也不能放弃,因为它标志着一个人的人格。在现实中,我们所见的多是一个暴君,身边围绕着一群蝇营狗苟的谄媚之徒。无论这个暴君多么愚蠢邪恶,他身边的人也会如蝇逐臭般地忠于他,因为这些廷臣不是为国家和百姓的利益工作,而是为自己的私利工作,所以争权夺利、寡廉鲜耻就是统治集团的日常状态。随后一段话就是莫尔的夫子自道了。他说,“亲爱的拉斐尔,你是不羡慕金钱和权势的人,我尊重具有你这样胸怀的人,可是我觉得,如果你在自己的生活中把聪明、勤奋用于为公众谋福利,即便这会使你个人吃亏,然而那才和你相称,和你宽宏和真正富于哲理的气概相称。要有效地做到这一点,你必须是一个伟大国王的谋臣,劝他采取诚实、荣誉的行动方针”。这就把莫尔对亨利八世的态度说清楚了。这里还暗含着另一层意思,一旦国王不以诚实与荣誉的方针行事,那么抗命不服从就是题中应有之意了。因为在莫尔看来,“从国王那儿,正如同从永不枯竭的源泉那儿,涌出的是所有能造福或危害全国的水流”。
问:看来莫尔清楚,国王可为善,造福国民,也可为恶,祸害百姓。
答:对。因为这是对至高权力的理性看法,所谓绝对忠诚,实际上是为自己作恶找到借口。这甚至不是愚忠,而是邪恶狡诈、厚颜无耻的为臣之道。所以对最高权力宣扬绝对忠诚的人,无一不是奸佞小人。不过听友们应该知道,莫尔的这个思想和爱拉斯谟是一致的。我们曾经给听友们介绍过爱拉斯谟论基督教君主的教育,他详细比较分析了一个暴君和一个国王的区别。爱拉斯谟所说的国王,就是贤明的领导者,他造福国家和人民,他的行动方针就是莫尔所说的诚实和荣誉。
问:那么暴君和国王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
答:下面我来和听友们分享爱拉斯谟的分析。“暴君的目标,是让自己任性而为,国王的宗旨,则是遵行正当与荣耀的事情。对暴君来说,财富就是回报,而在国王看来,回报则是得自德行的荣耀。暴君靠恐惧、欺骗和狡诈来统治,而国王凭智慧、正直与善意来治理。暴君将权力供自己驱使,而国王把权力奉献于国家。暴君靠侍臣和雇佣军来保障自己的安全,而国王则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安全,因为他对于其子民的善意,因为他的子民对于他的善意,那些德高望重、明智过人的臣民,会让暴君疑惧重重,而国王则会让他们成为自己坚定的臂膀与友伴。能够取悦暴君的,要么是被他哄骗的傻瓜,要么是供他驱使为非作歹,以保障自己暴君之位的那些恶棍,要么就是专捡他爱听的话说的那些谄媚小人。反之,对于国王,任何一位能够提出有助于他的建议的智者,都会受到热情的欢迎。任何人本身越是良善,国王的评价就越高,因为可以放心信赖他的忠诚。他喜欢那些直言相告的朋友,因为他们的这种相伴能够令自己不断进步。国王和暴君都有帮手和耳目,但这些辅佐的作用却不同。暴君让其臣民的财富聚敛在一小撮最邪恶的人手中,通过削弱臣民的力量来巩固自己的权力。而国王则将臣民的财富视为自己最大的财产。暴君要么通过严刑峻法,要么借助刺探告密,令每个人都在其股掌之上,而国王则乐见其子民欣享自由。暴君竭力要让别人害怕自己,而国王努力要让自己受到爱戴。暴君对良善之民之间的互助最是疑心,而国王对这样的事情却是深感欣慰。暴君喜欢挑起党派侵压,臣民相斗,一旦出现这类仇恨的苗头,他会悉心扶持,利用这样的情势来增强自己的暴政。但国王却会以培养臣民之间的共处作为自己利益所在。暴君一旦看到国家事业蒸蒸日上,就会捏造某种借口,甚或邀来某个敌人,挑起一场战争,以此削弱自己臣民的力量。国王则会允许实施一切有助于国家持久、和平的事情,因为他认识到,战争是国家之种种不幸的唯一根源。暴君设立各种法律、章程、协约,都是为了保护他自己,要不就歪曲这些东西服从这样的目的,而国王则根据所有这些东西对国家的价值来评判它”。这就是莫尔和伊拉斯谟这些人文主义者对国家至高权力的要求。好,我们下次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