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方案下,區議會主席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定位為「非政權性區域諮詢及服務組織」,不再有管理或審批撥款的職能,主要做諮詢及地區聯絡工作,協助推廣及宣傳政府政策。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新方案更能體現行政主導;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認為,可有效防止部分區議員濫用有關權力,阻礙政府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