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中暑指引沒法律效力 勞工處稱首要有參考評估風險
新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下周一起推行,政府會發放工作暑熱警告級別,為勞資雙方提供參考,以便在酷熱天氣下安排工作。
被問到為何只是建議僱主跟從指引,沒有設立法律效力,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表示,工作環境千變萬化,第一步是要有重要參考指引,讓僱主因應不同場景,評估中暑風險,從而提供適當措施,僱員亦需要跟從安排,避免中暑。至於何時會有強制安排,馮浩賢指,曾在立法會說過,試行有關指引後兩年會再檢討。
另外,被問到推出《指引》後,會否幫到因為中暑而成立為工傷的個案,馮浩賢重申,期望指引可以作為重要參考,除了提示做預防工作,萬一發生意外涉及法律問題,有關參考可以作為執法單位的執法依據。
當局表示,如果套用新制度,由2014年至去年,沒有出現過黑色工作暑熱警告,警告為紅色的日子亦屬單位數,至於出現黃色警告情況每年平均約有52日。
職業安全健康局總經理黃慧莊表示,被列為中暑高危的工種增加2類至12類,新增包括洗熨業及飲食業,當局會走訪有關工作場地,教育及宣傳暑熱訊息。她又提到,當局會繼續提供便攜風扇資助,新增兩個高危行業的企業都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