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昨日發出新聞稿交代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用地的後續安排,當中表明將於有關短期租約屆滿後,於9月1日收回有關土地,發言人表示,即使政府收回土地,必須完成並依據法定規劃程序行事。
發言人指出,環保署署長批准環境影響評估的附設條件,可能會影響擬議公營房屋發展的發展密度、樓宇高度以至發展參數,位處有關土地北端的擬議建屋工程還需待城規會完成審視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並待有關法定土地用途和發展參數獲確立後才可推展。
發言人又說,在開展建屋工程前,土木工程拓展署仍需按環保署署長的要求,提交詳細布局設計和詳細景觀及視覺設計以供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