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Twitter等社交媒体不需为恐袭负责
原告称,Twitter和其他网站允许伊斯兰国利用其服务平台进行筹款、招募和煽动暴力的活动。
图片来源:Jeff Chiu/Associated Press
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要求Twitter和其他社媒网站为伊斯兰国(Islamic State)一次袭击事件承担责任的诉求,这一一致裁决澄清了网络平台负有的移除恐怖主义宣传的义务,但避免了他们对所发布内容承担责任的更大问题。
在一份单独的简要命令中,最高法院回避了有关第230条(Section 230)的问题,该条款是一项基础性的互联网法律,它使平台免于为用户生成的内容承担责任。在三页的未签署的命令中,最高法院说它不需要决定第230条是否保护Alphabet (GOOG)的YouTube免于承担向用户推荐伊斯兰国招募视频的潜在责任。
Twitter诉Taamneh一案,周四产生了38页的意见书,该案涉及《反恐怖主义法》(Anti-Terrorism Act),该法允许恐怖主义受害者在联邦法院起诉那些为恐怖主义行为提供实质性帮助的人。
大法官Clarence Thomas在为最高法院撰写判决书时说,Twitter和其他社媒网站并不具有那种“明知故犯地协助伊斯兰国”的行为,因此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它们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该诉讼由Nawras Alassaf的家人提起,Nawras Alassaf于2017年在伊斯坦布尔一家夜总会的伊斯兰国袭击中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