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女學生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被告期間需要還柙。

案發於2021年7月2日,被告透過不同社交平台,多次表達支持之前一日在銅鑼灣發生的「刺警案」。同年7月4日,警方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於社交媒體帳戶發文,並聲稱因貪玩或一時衝動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