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動議二讀發言時表示,建立強制舉報機制是為了促使及早發現和盡早介入懷疑虐待兒童個案,草案指明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的專業從業員為強制舉報者,他們如果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盡快舉報,違反規定的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

他指出草案指明的強制舉報者包括了教育、醫療及社會服務範疇的專業從業員,可以為兒童提供廣闊的保護網,對施虐者也會產生阻嚇作用。

孫玉菡又說,《條例草案》亦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法定免責辯解及法律保障。而為配合條例生效,政府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培訓,也會擬備實務指南,協助他們及早識別、舉報和介入虐兒個案,同時也可減少濫報。

政府預期法例生效後,舉報虐兒個案的數字可能大幅上升,當局會增加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名額,在有需要時提供緊急安置,以及加強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提高社會對保護兒童的意識,政府也會檢視和加強現行的預防和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