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表示,打擊劏房業主向租戶濫收水費的修例在21年5月實施後,水務署至今共收到92宗懷疑濫收水費的投訴,當中8宗已成功檢控及定罪,涉案人士被罰款1000元至5000元不等。另外15宗個案正在調查,餘下69宗因投訴人不願作證或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而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

發展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目前法例並無賦權水務署就懷疑濫收水費個案,要求有關涉事人士必須向署方提供有關資料,令蒐證和調查出現困難,當局準備進一步修訂相關法例條文,加強署方蒐證權力及增加罰則,提升執法效能,爭取短期內制定有關修例建議,並諮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

另外,水務署鼓勵劏房業主及管理人安裝水務署的獨立水錶,以避免濫收水費的風險,署方已優化相關申請程序,並成立專責團隊處理申請。自今年4月1日起,政府亦豁免申請人每個獨立水錶的水費400元按金及提供每個獨立水錶120元的費用,水務署會繼續加強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