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家糧食局副局長徐鳴受賄 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前國家糧食局副局長徐鳴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央視引述福建廈門中級法院表示,1995年至2021年,徐鳴利用商務部綜合司司長、重慶市委秘書長、前國家糧食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經營審批、案件處理和人事調整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折合5000多萬元財物。
法院又指,徐鳴在前年離職後,利用曾擔任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等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案件申訴提供幫助,收受120萬元。
徐鳴受賄罪被判監14年,罰款400萬元,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則判監2年,罰款10萬。法院決定執行15年監禁,罰款410萬元。
現年65歲的徐鳴是正在服刑的重慶市委前書記薄熙來舊部屬,薄熙來在商務部及重慶工作時,徐鳴均擔任要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