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7月18日电】日本农林水产省计划9月起对新取得农地的个人和法人,要求必须报告国籍。农水省近日公布了修改《农地法施行规则》的省令草案。由于新规出台后企业可在全国的特区取得农地,农水省将对外国的个人和法人取得农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把握。

上述草案要求在取得农地时向各地农业委员会提出的许可申请中,个人需报告国籍和在留资格、法人需报告高层及主要股东的国籍等。为修改规则进行的公开意见征集到8月4日为止。

据悉现状是农水省无法把握农地所有者的国籍,仅由农业委员会在申请时进行确认等。由于《农地法》仅允许实际从事农业的人等取得土地,因此居住在海外的人受到限制,并规定外国企业对法人的出资必须低于50%。

此外农水省18日还公布了外国法人等2022年取得农地的状况。爱媛县西条市仅0.1公顷,不过2017至2021年北海道、茨城县等5个道县有12起取得1公顷以上的案例,包括不到1公顷在内取得的面积累计67.6公顷。

使企业可在全国申请取得农地的相关法律4月成立,将于9月1日施行。现在国家战略特区兵库县养父市限期允许取得,但将过渡为基于地方政府的申请、中央政府认定的构造改革特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