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8名人士,他們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鳯儀、郭榮鏘、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及羅冠聰,並每人懸紅100萬元,希望公眾就有關人士或案件提供消息。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提到,國安法有域外效力,承認通緝人士一日不回港都不能作出拘捕,但強調不會放棄緝捕、蒐證,如果有一日可以拘捕到相關人士,一定會將他們送上法庭。李桂華表示,提供懸紅絕對不是「搞騷」、或散播恐怖,是希望將通緝人士繩之於法。

李桂華提到,若能將通緝人士送上法庭,並作出答辯,就會提供賞金予提供資料的人士。他舉例,見過有不少通緝人士用不同方法回港,例如利用他人身份、偷渡等,若有人能提供相關具體方法,警方就能將通緝人士繩之於法。他又表示,證據永遠不會多,若有人能提供證據,對檢控有利,都會將給償金予提供消息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