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物流分判商誇大運費,將差額當「甜頭」行賄物流公司經理,案件涉多份外判物流訂單共值約170萬港元,被告今日被判入獄15個月。

55歲被告廖觀明,為豐榮物流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豐榮自2018年4月起受達通國際陸運有限公司委託為分判商,為達通母公司嘉里物流聯網有限公司的顧客提供跨境物流服務。

被告串謀豐榮生意夥伴及一名嘉里物流子公司經理誇大付款單上的運費,並把逾12萬元人民幣差額交予該名經理,藉此與對方維持良好關係,以及從達通獲取更多物流訂單。暫委裁判官莊保兒判刑時表示,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犯案時間長而且涉案賄款金額大,行為亦影響物流業界公平競爭及破壞香港廉潔,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