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申訴專員公署發表有關樹木投訴處理的調查報告,發展局表示感謝並接納公署的建議。

發言人表示,因應公署的建議,樹木辦和各樹木管理部門亦採取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優化相關投訴處理機制,要求各樹木管理部門需在14個工作天內,回覆一般投訴個案,並定期監察投訴個案數據及處理時間,以確保投訴個案獲適時處理。另外,樹木管理部門建立內部機制,監察風險緩減工作的執行進度。樹木辦提前介入樹木管理部門在樹木護養責任上有爭議的個案,以協助調解和就個案作出裁決等。

發言人說,改善措施正逐步落實並漸見成效;由本年初至今,樹木管理相關的逾期處理投訴個案數目已減少超過九成,而個案處理時間亦有所縮短。    此外,發展局亦於今年1月,提出有關就路旁樹木種植及護養工作的10項改善建議,現時正按計劃推展各項措施,包括已更新《樹木風險評估及管理安排指引》供樹木管理部門,於今年開展的樹木風險評估及管理工作周期開始實施。此外,部門正有系統地以原生物種,取代老化的先鋒樹種。預期上述措施有助減少有問題的樹木數目,從而減少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