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與會財局打擊上市發行人失當行為維護香港聲譽
證監會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發出首份聯合聲明,合力打擊上市發行人失當行為,針對上市發行人以貸款為藉口,在可疑情況下,將公司資金轉移給第三方的個案有明顯增加的情況。
聯合聲明提到,有關貸款往往在並無充分商業理據及適當文件紀錄下獲批或授出,收款人通常與上市發行人或管理層有關連或身分不明,部分個案更缺乏充分風險評估、盡職審查或內部監控。當貸款未能償還,上市發行人便蒙受重大損失。
監管機構列出對上市發行人、董事、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在處理貸款及類似安排時,應遵從的操守標準及做法要求。董事會應採取合理程度的謹慎,防止公司資產出現損失或被不當使用。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聯合聲明反映兩家監管機構致力推動良好企業管治及維持資本市場廉潔穩健,突顯雙方共同努力訂立更具效能的監管框架,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會財局行政總裁馬力表示,目標是透過處理市場不當行為及不可取的做法,保持公眾對資本市場有效運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