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面對國際政治和經濟的挑戰,香港必須自發維護國家安全和法治精神,才能為特區、為國家,提供穩定而安全的營商投資環境。

李家超在一個法律高峰論壇致辭時指,本港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支持下,正全面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香港是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城市,擁有豐富的法律人才資源,也是全球最受歡迎的仲裁地點之一,香港積極對接國家就國際法律人才的重大需求,持續提升與內地和國際機構的合作深度,推進與海外機構,就涉外法律議題的交流互鑑。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同一論壇表示,要維護優越的營商環境,關鍵離不開國家安全和穩定,《香港國安法》是完善「一國兩制」體系重要一步,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廣大奉公守法的企業和投資者的財產,一如既往地依法受到保護,《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的凍結及限制等,有嚴格的實體和程序要求,受影響人士可以向法庭提出挑戰,權利依法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