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受賄9765萬多元人民幣,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央視報道,案件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孫國相在2008至2018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公司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金錢。

法院認為,孫國相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但他如實供述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可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