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煽惑他人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害 囚10個月
一名女子涉嫌在前年七一刺警案發生後,在網上發布煽動言論,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0個月。
報稱學生的被告過往曾經因為發布警員「起底」資料、事後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緩刑。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正經歷一連串暴力示威衝突,被告犯案前一天更有示威者刺傷警員後自殺,在此種氛圍下,被告煽惑傷人,加劇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被告針對的目標是警方,亦令警方執法更困難。被告在網上3個平台作出煽動,明顯意圖煽動更多人去傷害、甚至殺害警員,顯示出她目無法紀。法庭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判監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