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六女學生三年前在上體育課期間不適,到女廁如廁時突然誕下女嬰,她將體育衫塞入女嬰口中,早退離校後將女嬰放置街邊垃圾桶。她早前承認殺嬰罪,在高等法院被判感化一年,法官下令她須遵守每晚11時至翌早6時的宵禁令,叮囑她需依時進行精神科治療,並承諾安全性行為。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指出,本案對女嬰及被告均是一場悲劇,比起懲罰現年只有19歲的被告,她更需復康治療以繼續有規劃的正常生活,經考慮後判處感化。

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在誕下女嬰後患上創傷後遺症或重度抑鬱症,突如其來的劇痛、大量出血、誕嬰,令她極度恐懼及不知所措,腦袋一片空白,未從分娩後影響中完全恢復過來,精神狀態受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