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就《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公開徵求意見,主要圍繞大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特定投資者,明確特定短線交易的適用標準,不擴大規制對象,不影響普通投資者的正常交易。

中證監指,有關舉措有利規範特定投資者短線交易監管,穩定市場預期,增強A股吸引力,促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堅持放管並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對涉嫌內幕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會嚴厲打擊。

規定回應外資訴求,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可申請按產品計算持有證券數量,並豁免滬深港通機制下,香港中央結算公司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實現內外資投資者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特定短線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6個月內,將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買入後又賣出,或者賣出後又買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