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無業男子在深水埗以𠝹刀隨機襲擊他人,割傷事主頸背後逃去,在法庭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韋漢熙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51歲被告何繼英承認於去年1月23日,在深水埗桂林街與大南街交界意圖使一名非華裔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案情指,當晚上約7時40分,被告從後用𠝹刀割事主的頸背兩次,翌日被告被捕,警方在他住所內搜獲了涉案𠝹刀。

驗傷報告指出,事主後頸枕有4厘米的裂傷,出現大血腫和慢性滲血,需要進行緊急手術,包括外科洗滌和縫合裂傷,手術期間亦發現其頸背有8厘米乘6厘米的血腫、慢性滲血及有血塊,但沒有嚴重感染,期間留院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