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網上發文煽惑他人傷害警員被判囚7個月
一名男子承認於2020年3月在網上發文煽惑他人傷害警員,在區域法院判囚7個月。法官形容涉案帖文內容相當血腥和殘暴,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配合警方,案發至今已3年,被告飽受壓力,作出有關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23歲被告被捕後坦白合作,他低估了法律責任和後果,已得到很大教訓,對被告和家人亦是慘痛經歷。辯方說,被告本質不壞,曾參加很多義工計劃,案發時就讀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後成為助理工程師,但因本案而留下案底,將無法成為工程師,前途受到影響。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引用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父母離異及父親公司倒閉,在網絡世界受激進言論影響而一時愚蠢轉發帖文。涉案帖文內容相當血腥和殘暴,更獲200多人附和,案情嚴重,提醒被告在獄中反省、出獄後要報答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