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引述消息指,美國方面決定不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出席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特首辦回應查詢時表示,美國應切實履行東道主的基本責任,依照亞太經合組織的常規和一貫做法,邀請行政長官以中國香港領導人身分出席會議。

發言人說,亞太經合組織舉辦會議有一貫規則及習慣,根據主辦會議的指引,成員經濟體領導人均會被邀請出席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東道主有責任向各領導人發出邀請函,為他們出席會議提供便利。

發言人認為,亞太經合組織會議不屬於某個國家或經濟體,亞太經合組織亦有其規則和習慣,任何東道主都要按着這些規則和習慣邀請成員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