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昨日開會,委員之一、港大醫學院精神醫學系講座教授陳友凱表示,會議上詳細討論考慮修訂現時條例,將「有條件釋放」的機制擴大至自願入院、有刑事暴力傾向人士。他說,現時處於方向性的討論,他認為是適當方向,期望當局有適當人手配合。

陳友凱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要在法律上修例,需要較長時間,預期醫管局會進行研究,計算所需人手,亦需做好與病人家人的溝通等工作。他表示,有關機制應該以治療為本,並非要懲教或困著病人,要在病人的權利以及當局所採取的措施之間取得平衡。

在用藥方面,醫管局會訂立臨床指引及守則,以盡量處方較新及副作用較少的口服或注射藥物等。陳友凱說,很多病人的暴力風險與其病患的復發有關,要視乎有無準時服藥,口服藥很多時在病人有意或無意下或會做得不足,而醫生亦不知情。

他認為,注射針劑藥物比較可靠防止復發,但在本港使用針劑藥物不算普遍,因為普遍人會認為要打針是病情較嚴重,實際上並非如此,所以病人教育及溝通都是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