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競選期間涉嫌送豬肉行賄,在刑事部分,花蓮地方法院3日依選罷法判處龔文俊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圖為2022年9月9日龔文俊出席活動畫面。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2年8月3日
國民黨籍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競選期間涉嫌送豬肉行賄,在刑事部分,花蓮地方法院3日依選罷法判處龔文俊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圖為2022年9月9日龔文俊出席活動畫面。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2年8月3日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3日電)國民黨籍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去年競選期間涉嫌送豬肉行賄,民事部分6月底遭判當選無效;賄選刑事部分,花蓮地方法院今天判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

61歲龔文俊曾任花蓮縣議員及玉里鎮長,去年回鍋競選玉里鎮長,競選期間涉嫌透過林姓樁腳分送豬肉、豬頭及酒水給部落耆老,宴請族人以尋求支持。

檢方以賄選罪偵辦,去年12月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於龔文俊當選後,再提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6月27日宣判,龔文俊當選無效,可上訴。

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天宣判,龔文俊犯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6年;林姓共犯依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編輯:陳仁華)11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