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盛光祖認受賄 法庭擇期宣判
前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涉嫌受賄折合6千多萬元人民幣財物的案件一審開庭,他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央視報道,案件在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盛光祖合共被控兩項罪名。受賄罪方面,盛光祖被控2004年至去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折合5666萬多元財物。
至於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盛光祖被指在2015年至去年,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折合714萬多元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