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就高等法院拒絕就《願榮光歸香港》批出臨時禁制令提出上訴。

律政司認為,作為公眾利益的監護人,申請臨時禁制令是為了履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又指原訟法庭不批出臨時禁制令,並非因為有關行為合法,而是因為法庭認為即使沒有禁制令,有關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因此並不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