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朋友輕鐵列車車頂拍片判社會服務令
一名男子與朋友在輕鐵列車車頂拍片、地盤天秤上以航拍機拍攝「幻彩詠香江」,以及未經許可下於城門河划艇,早前承認4項控罪,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的朋友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東區法院裁判官屈麗雯判刑表示,首被告在事件中參與程度最高及有領導角色,作為飛躍道運動教練,沒有好好以身作則,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考慮到報告指他有真誠悔意,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又說,兩名被告在涉及輕鐵控罪中的行為相當危險,進行飛躍道運動時應小心處理,尤其不要影響公眾安全。兩人都是成年人,做事前應該想清後果,不可任意妄為。
兩名被告分別為網名「唐狗」的24歲男子唐卓賢,以及24歲的李兆亨,兩人承認於去年12月22日在屯門市中心輕鐵站至屯門輕鐵站之間、及鳳地輕鐵站與兆康輕鐵站之間,故意地跳上一架行駛中的列車頂部,危害或相當可能危害乘客安全。首被告亦承認於去年12月31日在尖沙咀中間道一個地盤,沒有許可而遙控駕駛無人機,在限制飛行區內飛行。
首被告又與另外3人於今年1月5日在沙田城門河道,未獲海事處處長允許,以船長身分於一艘船隻進入城門河道限制區域,另外3人早前已被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