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超聯球隊愉園班主陳志實涉嫌拖欠球員逾500萬元薪金,陳志實與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共被控48項傳票控罪。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辯方再次申請押後答辯,以待被告準備資料及與控方商討案情,暫委裁判官郭康麟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再訊。

被告陳志實面對24項控罪,包括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完成時支付工資及其他須付款項、3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9項在董事的同意或縱容下,或可歸因於該人士本身的疏忽,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陳志實又以愉園足球俱樂部的董事身分應訊,愉園面對24項控罪。

辯方指傳票數量較多,被告需時準備文件及案情,控方不反對案件押後。暫委裁判官郭康麟遂批准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雙方進一步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