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委任新一屆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任期兩年,所有現任諮詢委員會成員均再度獲委任。

作為主席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司法機構十分重視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得到公平和妥善的處理,同時必須確保司法獨立的原則不受損害,指諮詢委員會的工作有助提高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問責性和透明度。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於2021年因應推行兩層架構的投訴處理機制而成立,成員包括資深法官和來自不同界別的社會人士。諮詢委員會就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作出監察及提出意見;就法庭程序中識別可能導致投訴之處,並適切地提出改善建議;以及就改善投訴處理機制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