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商務部裁定從台灣進口的聚碳酸酯存在傾銷、損害大陸聚碳酸酯產業,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決定採用徵收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從明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台灣各公司生產的聚碳酸酯時,應該根據裁決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向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