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駁回在大選勝出的前進黨,要求審視國會阻止領袖皮塔再次角逐總理的決定。

裁決等同扼殺前進黨領導下一屆政府的希望,亦為國會最快本星期再次投票選出總理鋪平道路。

法院在判決中表示,拒絕受理是因為入稟的人,不包括總理候選人本人,提出者的權利沒有受到侵犯,故無權提出申訴。

泰國已經處於看守政府狀態5個月。皮塔在國會第一次總理選舉中,得票未過半數。在第二次投票時,過半數議員反對他再被提名,令皮塔失去競選資格。前進黨入稟憲法法院,要求裁定國會的決定違憲。

外界相信,國會可能會短期內,對第二大黨為泰黨推舉的總理候選人社他進行投票。前進黨已表明,不支持為泰黨籌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