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會將下星期二投票選出新總理。

憲法法院之前駁回前進黨,要求審視國會阻止領袖皮塔第二度獲提名角逐總理的決定。裁決等同扼殺前進黨領導下一屆政府的希望。國會議長之後宣布國會投票選舉總理的日期。

法院在判決中表示,拒絕受理是因為入稟的人,不包括總理候選人本人,提出者的權利沒有受到侵犯,故無權提出申訴。

前進黨在大選中取得最多議席,皮塔在國會第一次總理選舉中,得票未過半數。在第二次投票時,過半數議員反對他再被提名,令皮塔失去競選資格。前進黨入稟憲法法院要求裁定國會的決定違憲。外界相信,國會將對第二大黨為泰黨推舉的候選人社他進行投票,前進黨表明,不支持為泰黨籌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