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務女主任涉嫌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她曾巡查多個單位,並核實住客入住情況。廉署落案起訴她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獲准保釋,明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51歲被告案發期間負責滿東邨滿康樓的家訪工作。她向房署提交的紀錄顯示,她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曾到滿康樓超過380個單位進行家訪,但房署審視紀錄時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的唯一住客已離世。房署轉介投訴後,廉署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超過320份紀錄有問題。
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19份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虛報她曾到滿東邨滿康樓19個單位進行家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