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明日推出「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向於今年6月16日或以後,入住過渡性房屋單位的住戶,提供一次過特別津貼,以減輕他們在搬遷和適應新居住環境期間的開支壓力。

發放金額視乎住戶同住家人數目和入住項目地區,過渡性房屋項目在新界及離島的話津貼金額會較高。以一人住戶為例,項目在新界及離島的津貼金額為3650元,市區及擴展市區的金額為1800元,至於4人家庭分別是8450元及4200元。6人及以上家庭分別為11550元及5750元。

今次是由關愛基金撥款8520萬元支持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房屋局表示,留意到入住過渡性房屋的住戶大多是低收入基層人士,未必有足夠能力應付搬遷開支。而津貼不設用途限制,讓住戶彈性應付需要。已領取津貼的住戶要在單位居住最少1年,其後再度搬遷則不會獲發放第二次津貼。

住戶辦理接受獲編配過渡性房屋單位手續時,可同時向營運機構提出津貼申請,接獲申請後營運機構會在20個工作天內發放津貼。如獲批津貼的申請人當時仍未遷入項目,就在申請人正式遷入後的10個工作天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