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就中環下亞厘畢道二號南座用作文化藝術用途,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建議書,截止日期為10月20日下午5時半。

獲選的申請者將由明年4月1日起營運、管理、保養及發展南座部分地庫、地下全層、一樓及天台,為期三年。

局方表示,所有非牟利營運者,包括現時的營運者藝穗會,均可提交建議書。獲選申請者會營運有關處所,成為獨特文化藝術地標,以支持文化藝術,特別是中小型藝團和青年節目的持續發展。